关于做好2020-2021第一学期期中教学

来源:特殊教育学院发布时间:2020-11-03浏览次数:4

滨州医学院特殊教育学院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特教行发〔2020〕04 号   

 

 

关于做好2020-2021第一学期期中教学

检查工作的通知

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,规范教学管理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教务处《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》(滨医教字[2020]92号)要求学院定于11月开展期中教学工作检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(一)专业、教研室自查

根据通知要求,113-8日,各系(部)、教研室根据检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。

(二)学院检查

119-10日,学院领导实地查看教研室与实验室教学安排、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工作

二、检查内容

(一)常规教学运行

1.教学基本运行。包括集体备课、教案与讲稿撰写、观摩教学等情况。

2.实验教学。实验室建设与管理,实验室开放与资源利用,实验教学组织与开展,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项目开设情况,教学实验室运行与管理情况等。

3.实践教学。包括教学基地建设、兼职教师培训、实践教学运行等情况。

4.学籍管理。重点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开展情况。

(二)教学建设与改革

1.专业建设。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情况及办学特色;当年度实施校企合作专业情况(含校企合作项目及校企共建专业,以双方协议为准);应用型高水平专业群、新旧动能专业对接产业专业群建设目标落实情况;一流专业建设推进情况;新上专业建设情况;专业建设规划情况等。

2.课程建设。国家和省、校一流课程建设规划、实施及成效;教学方法改革与成效;课程建设规划情况。

3.教材建设。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建设情况;学院中长期教材建设规划,我校教师参编教材及教材选用程序是否规范,是否掌握学生对教材使用的反馈情况。

(三)教学质量监控

1.学院内部质量保障体系(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、专业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及课程建设质量保障体系)建设情况。

2.学院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情况,督导体系建设情况;教学督导和同行专家评教情况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领导,周密组织 

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次检查工作。各教研室负责统筹协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。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确保教学检查工作有效进行。

(二)以查促建,以查促改 

各教研室要针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,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特殊教育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二年十一月三日

 

 

 

附件1 特殊教育学院2020-2021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特殊教育学院2020-2021第一学期期中教学

检查领导小组

 

组  长:曹同涛

副组长:李敏

成  员:杨影  朱瑞  吕红  张云舒  张怀斌

 

 

 

 

特殊教育学院

2020年11月3日